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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组织开展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3-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3月1日在新水保法施行两周年之际,按照水利部和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河南省平顶山市积极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现场宣传,市水利局在市区鹰城广场设立了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宣传会场,搭建了充气拱门和立柱,制做了30余块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向市民发放宣传彩页、水保法单行本等2万余份;二是新闻媒体宣传,在电视台全文播放新《水土保持法》以及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宣传标语;三是手机信息平台宣传,向领导干部、政府有关部门、相关生产建设单位负责人发送新《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两周年宣传短信;四是巡回宣传,出动20余辆宣传车深入到各乡镇、生产建设单位进行巡回宣传;五是标语宣传,在主要城镇街道悬挂水土保持法宣传横幅80余条。

    (平顶山市水利局水保站  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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