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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工作全票通过市人大专项评议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10-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0月23日,辽宁朝阳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水土保持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项工作评议。最终,全市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工作以全部满意票通过了市人大专项工作评议,获得一致赞誉。
    会上,市水务局局长张秀军代表市政府汇报了多年来全市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工作情况,阐述了《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20多年来,全市开展大规模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取得的综合治理和管理工作成效,总结了主要工作经验和措施,提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今后工作设想。
    市人大常委会会前组成调查组,深入市辖各县(市)区水土保持工程现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并形成了专题调查报告。市人大农委主任王永刚在对全市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中指出,目前全市累计实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50万亩,水土流失面积占总面积的比率由80年代的81.5%降至40%,水土保持工程总蓄水量相当于7座大型水库,发挥出了巨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全市在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工作中,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探索出了适合朝阳的水土保持工作成功经验,走出了一条符合朝阳发展的水土保持新路子,使水土保持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保持了长期领先地位。市水保部门多次荣获省文明单位标兵、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全国水土保持先进集体等荣誉。希望全市再接再厉,正确认识当前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牢水土保持意识,坚持长期治理思想不动摇;统筹规划,创新形式,积极探索水土保持工作新途径;不断加强法制体系建设,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在讨论审议《水土保持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工作评议过程中,市人大各位常委对全市大规模高标准水平梯田、果树台田、水平槽整地等水土保持精品工程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认为多年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按照“生态立市,治管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全市水土保持治理速度、规模、效益均有重大突破,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水土保持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可。最终,《水土保持法》贯彻执行情况以全部满意的结果通过市人大专项评议。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自开展政府组成部门专项评议工作以来,所获得的最好评议结果。
    朝阳市水土保持局  高宁 李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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