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获州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5-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明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红河州水土保持工作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红河州水利局牵头完成了《红河州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并于2018年5月22日获得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党的十九大就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理念、目标任务和战略举措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提出要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规划作为基础指导性文件对水土保持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加强水土保持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通过《规划》实施,到2020年,初步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州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74平方公里以上,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300万吨,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5%以上,林草植被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到2030年,基本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州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7505平方公里以上,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500万吨,林草植被覆盖状况得到大幅度提高。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局水土保持科 供稿)
党的十九大就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理念、目标任务和战略举措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提出要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规划作为基础指导性文件对水土保持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加强水土保持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通过《规划》实施,到2020年,初步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州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74平方公里以上,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300万吨,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5%以上,林草植被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到2030年,基本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州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7505平方公里以上,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500万吨,林草植被覆盖状况得到大幅度提高。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局水土保持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