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

江西兴国:加大执法力度 巩固水保治理成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巩固兴国县二十多年来的水保治理成果,我县不断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严格执行审批审核制。坚决执行水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要求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把水保方案合格证重新定为工程开工建设前置条件之一,切实加强事前监管力度,把人为水土流失控制在萌芽状态。严格水保方案合格证年审工作,对逾期未审验的,收回其水保方案合格证。
    二是强化巡查整改。建立了开发建设项目水保工作台帐,要求各类开发建设项目(含农民建房)必须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分阶段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县水保局每月对全县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企业进行不定期地巡查6次以上,乡镇水保员对本辖区内的开发建设项目每月实行巡查4次以上,对各类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开发建设项目,及时责令其整改和完善水保防治设施。
    三是加强重点项目管理。成立了兴国县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检查组,相关单位为成员,负责落实和监督检查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建立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巡查督办制度,制定了巡查计划,明确了巡查内容,加大了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的监管力度,有效遏止各种水土流失现象的产生。
    四是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建立了执法队伍周学习制度,制订了执法知识培训计划,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借鉴学习各地水保执法先进经验,提高执法队伍自身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多方筹集专项资金,尽快购置照像机、摄像机、GPS仪、全站仪等执法设备,不断改善水保执法设施,使水保执法更为科学、合理。
 
    兴国县水土保持局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