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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顺利通过州局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验收组听取富宁县情况汇报

    2011年6月17日,在州水务局陆勇副局长的带领下,州水保科、政策法规及水政监察科、水保站等科室负责人一行4人,对富宁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验收组首先听取了富宁县关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情况汇报,通过听、看、查、对的方式,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五完善、五到位、五要求、五规范、五健全”管理目标要求,对软、硬件措施进行逐项检查。通过实地查看,验收组对该县资料的归档管理、办公条件、办公设施以及执法装备给以了充分的肯定,一致认为富宁县在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上,领导重视,措施有力,组织管理保障到位,资金使用合法规范。通过对验收内容逐项打分,最终评定得分为96分,顺利通过州级验收。
    为迎接国家水利部、省水利厅的复验,验收组对下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查缺补漏,各种制度、办事程序要规范上墙;二是将治理成果各种图片装订成册,以便查阅;三是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宣传力度,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四是富宁是全国第一批500个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县之一,要认真总结所取得经验,为其他县提供借鉴。

    富宁县水务局:农永宁 黄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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