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远县“八个禁止”抓好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区管护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抓好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区管护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安远县水土保持局与乡村两级签订了《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区管护公约》,公约明确规定: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乱砍、乱开、乱烧、乱挖等破坏植被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一切行为。禁止在保护区内守猎、放牧、开山炸石,破土采挖,破坏生态平衡,降低自然修复功能的一切行为。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违法采矿和从事一切不利于植被恢复的行为。禁止在保护区内从事放火活动,特别在森林防火期间注意烟头引燃事件的发生。禁止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禁止铲草皮、挖树兜或者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禁止在25°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公约的签订加强了该县重点治理项目区内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保障了水土保持设施功能正常发挥。
安远县水土保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