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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县 “十二五”期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规划编制完成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县级水土保持规划是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重要依据,是指导县域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切实做好“十二五”期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的实施工作,更好地服务“三农”,服务于新农村建设,落实“生态发展、绿色崛起”战略,该县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新《水保法》的精神,于2011年组织水保、水利、农业、林业、地矿、发改委、交通及国土等部门开展了上犹县“十二五”期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为提高规划建设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在规划形成的各个阶段广泛征求了有关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目前该规划已编制完成,规划明确规定:整个“十二五”期间,上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规划的总体布局以东山、梅水、油石、社溪、水岩、营前等水土流失区域为重点治理区,根据各区的地理、气候条件、水土流失特点,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草综合治理的技术路线,做到治理与开发相结合,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地布局各项治理措施,力争短时期使水土流失区内的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2011—2015年平均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33km2,“十二五”期间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8.11km2,期末使全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治理度达到70%以上,治理区植被覆盖度提高20个百分点,在治理区内建立起较完善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
    上犹县水土保持局  黄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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