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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郑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1年11月3日,由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郭索彦主任带队,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和海河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有关人员一行四人,在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王宪章处长、省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田颍超站长和郑州市水务局水土保持处郭长松处长等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对列入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县的新郑市进行了抽查验收。
    验收组按照水利部《第一批510个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验收方案》要求,查阅了档案资料,检查了办公地点、执法装备及制度建设情况等,听取了新郑市水务局局长赵富贵关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经综合评定后认为:新郑市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通过两年多的建设,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能力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成效明显。按《第一批510个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验收评分表》综合赋分得分96分(满分100分),新郑市达到了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验收标准(90分以上为验收合格),同意通过验收。
    同时,验收组要求新郑市要结合新《水土保持法》的实施,进一步修订完善配套法规体系;继续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水土保持 “三同时”制度的全面落实。
截至目前,郑州市列入全国第一批的新郑、新密、登封三个县(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县全部通过省级初验。在省级初验的基础上,按30%的比例抽取了新郑市由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进行了复验,按10%的比例由抽取了新郑市由水利部验收。
    郑州市水务局水土保持处 郭长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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