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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2011年度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据统计,上犹县2011年水土保持宣传活动中,共在电视台播放水保新闻及滚动播出新《水土保持法》法律条文15次,手机信息3000条,县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89篇,印发宣传单30000份,书写标语48条,悬挂横幅62条,办简报3期,举办座谈会3次,修筑永久性宣传碑牌6块。通过大规模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水土保持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是县委、政府、人大领导更加重视水土保持工作。2011年县领导多次深入到县水保局、小流域治理的山头地块和各开发建设单位就全县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的调研工作。今年4月,县人大专题开展了水行政执法及新《水土保持法》宣传工作情况的调研活动。各级领导就如何搞好全县“两茶”“桂花”等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经常问计于水保。
    二是群众更加主动参与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通过治理成果的宣传让群众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水土保持工作对改善生态环境,改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强抵御自然能力和农民增收等方面所起的作用。群众自觉举报违反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现象明显增多,项目区内外群众积极投身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维护水土保持设施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三是部门配合更加到位。通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各单位对当前形势下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在平时工作中能够积极做好本部门的水土保持工作,同时促进了发改委、建设、环保、国土、地矿、交通、电力、林业、水利等水保委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工作,形成了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监督执法、预防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良好新局面。
    四是各开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提高。主动办理水土保持行政审批手续的开发建设单位增多,并能积极筹措资金,组织抓好本单位生产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自觉贯彻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积极配合监督执法人员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接受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的年审和水土保持规费的缴纳工作等。
    上犹县水土保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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