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扎实做好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12-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赣州市水土保持系统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市、县水土保持部门根据有关部门审批信息、水土保持行政许可事项监督、群众举报线索、日常监管以及遥测遥感等情况,对辖区内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双50”以上规模的生产建设项目,以及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存在严重水土流失问题的生产建设项目,认真开展了排查,共排查上报了6个“双50”以上规模的违规生产建设项目,并排查出134个市、县级违规生产建设项目。对全市140个列入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违规项目及时开展了执法处理,其中对14个项目进行了立案查处,对126个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理,综合运用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等行政手段,督促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切实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做好整改工作。目前已全部达到了整改要求。
同时,全市水土保持系统将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要求贯穿到日常的巡查检查、“双随机”抽查、书面检查等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中。下一步,将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经验,将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作为重点,持续开展重点项目排查整治,坚决查处各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消除水土流失隐患,全面提升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和业务部门监督管理水平。
(赣州市水土保持局 钟文锋 供稿 江西省水利厅水保处 核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