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长宁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6-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2020年5月26日,四川省长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竹海镇永江村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竹海酒业扩模技改项目、竹海污水处理厂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认为,长宁县认真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工作机构、机制、制度比较健全,学习宣传培训扎实有效,监督执法有力,审批程序严格,水土保持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二是强化宣传,结合依法治县工作,确保《水土保持法》宣传到位,切实增强全民水保意识;三是依法行政,强化执法,教育广大群众和企业能够更加重视和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四是积极协调沟通联合执法,凝聚合力,贯彻落实好《水土保持法》,使长宁县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
(宜宾市水利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