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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丰县:围绕“两个是否”核心,强化疑似扰动图斑核查认定整改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8-0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下发2021年度第一批次省份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的通知》(水保监便字〔2021〕第6号)要求,安徽省长丰县水务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担当,紧紧围绕“是否造成水土流失、是否防治水土流失”即“两个是否”这个核心,全面强化本辖区内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核查认定整改工作,依法落实水土保持法定职责,目前长丰县在合肥市九县(市、区)开展的该项工作进展中处于领先位置,并取得初步实效。

  结合长丰县2021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5月份积极开展与全县14个乡镇(区)共同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我们根据6月17日省水利厅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7月9日水利部水保司《关于下发2021年度第一批次省份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的通知》中涉及到安徽省3646个,其中长丰县27个。县水务局又及时安排专业人员组成两个现场核查认定工作小组,与全县14个乡镇及工业区共同对这27个疑似扰动图斑开展现场核查认定工作。

  自7月10日至25日止,历经15天时间进行现场认真反复核查认定:在全县27个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中,11个为非生产建设类项目、16个为生产建设类项目;在16个为生产建设类项目中,有9个项目属于2021年6月底前全县现场督查核查已整改完成的项目、其余7个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项目在认定当日就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目前这7家企业正在有序开展整改工作,预计8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任务。

  下一步,长丰县水务局将围绕“两个是否”这个核心,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持续对违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整改情况开展督查追踪追责工作,坚决杜绝“该认不认”“该查未查”和“重程序查处轻实质整改”等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发生;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坚决依法查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确保及时排除水土流失风险隐患,确保水土流失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确保长丰县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合肥市长丰县水务局 葛子辉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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