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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委完成安徽、江苏、山东三省2021年度水土保持监管履职与重点工程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11-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2021年度水土保持监管履职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2021年10月至11月,淮委派出2个督查组,采取现场抽查与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相结合方式,对安徽、江苏和山东三省2021年度水土保持监管履职与重点工程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随机抽查了驷马山滁河四级站干渠(江巷水库近期引水)工程等三省9个生产建设项目,运用无人机开展了现场调查,结合查阅档案资料、现场质询等,对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跟踪检查、执法处理以及建设单位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逐项填写现场督查表,并与各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了座谈;随机抽查了合肥市水务局等12个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查阅资料和座谈交流,全面检查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监督管理、监督执法和区域评估开展以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等情况,逐项填写市县级水土保持监管履职督查表,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督查组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及信息系统、查看工程现场、无人机现场措施复核等方式,对随机抽取的7个项目县(市、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2类8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了督查,重点检查了各工程前期工作、计划和资金管理、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验收、上年度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逐项填写工程措施抽查复核记录表和督查记录表,及时向项目县反馈督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

  市县级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重点查阅了省级水土保持监管和重点工程有关档案资料,逐项填写省级水土保持监管履职督查表,并与三省水利厅分别进行了意见反馈。督查组对安徽、江苏和山东三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行政执法、补偿费征收、区域评估、信息化监管以及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等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要求各省对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督查组还对下一步工作重点提出了要求: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及新出台的强监管规范性文件宣贯,加强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业务培训,提高依法监管和履责服务能力;二要加大对建设单位和监测单位责任追究和信用惩戒力度,并加强向生产建设单位宣贯培训力度,督促、指导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要求落实水土保持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法制意识;三要主动适应监管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方案审批程序,严把方案审批质量关,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加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力度,确保水土保持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淮委水土保持处邀请委淮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通信总站和南京林业大学有关人员作为无人机信息化核查技术支持,全程参与了督查工作。

(供稿:淮委水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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