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网站 | 《大连市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印发实施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6-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全面加强大连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大连市水务局印发了《大连市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评估原则、实施范围、实施主体五个方面对大连市境内建设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等提出了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总体要求,对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细则》的印发实施,将进一步推进大连市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切实提高入驻开发区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效率,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不断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