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 通过河北省水利厅审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7-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2022年6月28日,河北省水利厅印发《河北雄安新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查意见》,同意区域评估报告内容。雄安新区决定于2022年7月1日起,全面落实区域评估要求,简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审批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制度实施后,报告成果供雄安新区内所有项目共享,变“单个项目评”为“区域整体评”;区域内项目全面实行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制审批,变“申请后审批”为“申请前服务”,有效解决项目审批时间长、手续多的问题,为吸引企业投资,加快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提供便利条件,助力雄安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供稿:河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