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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拓展监管服务机制 推动水保提质增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12-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漳州市健全政策体系,拓展监管服务,积极推进水土保持“削斑减量、严控增量、提升质量”争优争先争效,全力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一、打好监管“保障牌”。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担任水保组双组长,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带头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召开全市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推进会议,着力健全“1+2+3+N”政策体系,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为统领,编制“十四五”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和2030远期规划,实行市对县“日常+专项+年度”三类考核,印发精准治理、山地生态保护等督导文件,形成一套督导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落实水土保持责任的政策体系。

二、打好监管“组合拳”。一是创建“两单一会”机制。积极借鉴“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多策并举、以人为本、持之以恒”的长汀经验,在全省率先建立“两单一会”(《市直水土保持主要工作部门防治责任清单》《市直水土保持有关部门防治责任清单》《市级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固化为水土保持工作成员单位的61条责任清单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实行清单化、责任化管理,进一步明晰部门监管职责与分工,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形成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的监管体系新模式。二是率先开展监管行动。迅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领导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在全省先行开展“人为水土流失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各行业人为水土流失存在问题,按照“乡镇自查自纠、县区核查督查、市级督导抽查”方法,抓好“查、核、督、改、罚”5个环节。全市共排查整治人为水土流失问题数量347个、整治面积11.42万亩,可提高全市水土保持率0.21个百分点。三是积极开展执法检查。主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座谈汇报、执法检查、人大审议、问题整改等程序,推动各行业、各层级全方位落实水土保持法定责任和义务,规范各类生产建设活动,确保“管行业必须管水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落效。

三、打好监管“服务牌”。对上强化沟通、借力使力,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加强与长江委长江科学院、福建农林大学等科研支撑单位联系对接,多次邀请相关负责领导、专家团队莅漳调研和技术指导,建立深度、长期合作关系。对下服务指导、精准施策,协同长江科学院对重点县开展巡回调查和技术指导,完成诏安、云霄、平和和华安等重点水土流失县“一县一策”编制,形成攻坚路线图、时间表、措施单。对外加大宣传、提升理念,把水土保持纳入市委组织部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加深基层和各行业决策层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知和关注度;结合工信等部门“千名干部挂千企”、“蒲公英”普法、“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巾帼志愿者”工作,以“水土保持”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全面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水土流失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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