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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溪:提升水土保持监管效能 守牢生态安全底线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4-07-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为指引,构建“县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属地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投入、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的工作机制,逐步推进全县上下形成“依法治理、依法行政、齐抓共管”的新局面,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全面加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生态安全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机制建设。一是规范制度建设。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安溪县情实际,制定《安溪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培训,邀请省水利厅水保站对安溪县有关部门、乡镇及各项目参建单位等共100余人进行业务指导,推动项目建设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三是实行联合执法。县水土保持部门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土地开发及在建矿山水土保持专项检查。同时,县政府组建两支流域巡察队伍,加大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行为的巡查、监管、打击力度,切实保护流域生态环境。

二、强化审批服务,促进效能提升。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主动靠前服务,加快推进县域开发项目落地。一是主动靠前破难点。开展县长走流程、局长走流程,亲自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体验涉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流程倒查本部门在审批服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提升水保审批服务质效。二是下沉服务疏堵点。组织有关专家和审批人员到各重点乡镇开展“轻骑兵”“大篷车”下一线、走基层协调政务服务专项活动,对项目业主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需协调解决的“痛点”“堵点”问题答疑解惑、提出对策。三是优化程序通渠道。全面推进新建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对实行区域评估开发区内的生产建设项目,采取水土保持登记表备案制管理。在其他生产建设项目的审批上,尽可能压缩水保方案审批的时限,为业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强化依法行政,严格项目监管。一是开展“双随机”监管。印发年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及实施方案,遵循分级管理以及合法、公正、公开和随机的原则,按一定比例从市场主体名录库抽取项目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规范性。二是加强科技监管。配合水利部和省市持续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开发项目建设的中、后期监管,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监管效率和信息化监管水平。三是突出重点监管。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对近年来在建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执法检查。制定印发《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方案》,会同市水利局以“一月一检查”的方式对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大三环”立体交通建设等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建设项目严格遵守水保“一案三同时”制度,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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