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升级招标公告(变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03-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升级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编号:BRR17-ZB1-ZB-05-06。
(三)采购项目用途:完善和改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四)采购项目数量及内容:本项目工作主要包括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拓展相关业务应用功能,主要包括:增加地图(含遥感影像图层)操作、查询和管理功能,增加流域管理机构和市、县级水土保持部门信息查询与管理功能,增加对现场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各类信息的管理功能,调整完善项目类别(由五类整合为三类)管理功能,按照项目类别、年度、行政或流域完善项目各阶段信息综合查询统计功能,增加工作进度、工作动态等系统信息与短信智能提醒功能,新增统计报表定制和打印功能,基于云计算等新技术实现大量用户并发访问情况下的系统增速和正常运行等。优化大数据附件支持(如高分辨率图件)、与移动检查验收系统集成,进一步提升网络运行与安全保障能力,完成相关的软件测试、安装部署、调试、验收、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
(五)采购项目简要技术要求: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验收标准。
(六)预算金额:72万元。
(二)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三)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四)应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五)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说明:标书款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提供以下资料:①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地址、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联系电话);②一般纳税人证明(有“一般纳税人标识”的税务登记证或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本单位给其他单位开具的专用发票或税务局网页截图)。如未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则一律开具普通发票。
(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 (RMB¥500.00),售后不退。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招标二部)。
(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院7号楼贵都国际中心A座10层
联系人:孙云
联系电话:010-6320710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8区11号楼
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
邮编:100070
联系人:陈凯强、申少帅
联系电话:010-53105823
传真:010-53105888
电子邮箱:chinabrr03@163.com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升级。(二)项目编号:BRR17-ZB1-ZB-05-06。
(三)采购项目用途:完善和改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四)采购项目数量及内容:本项目工作主要包括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拓展相关业务应用功能,主要包括:增加地图(含遥感影像图层)操作、查询和管理功能,增加流域管理机构和市、县级水土保持部门信息查询与管理功能,增加对现场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各类信息的管理功能,调整完善项目类别(由五类整合为三类)管理功能,按照项目类别、年度、行政或流域完善项目各阶段信息综合查询统计功能,增加工作进度、工作动态等系统信息与短信智能提醒功能,新增统计报表定制和打印功能,基于云计算等新技术实现大量用户并发访问情况下的系统增速和正常运行等。优化大数据附件支持(如高分辨率图件)、与移动检查验收系统集成,进一步提升网络运行与安全保障能力,完成相关的软件测试、安装部署、调试、验收、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
(五)采购项目简要技术要求: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验收标准。
(六)预算金额:72万元。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三、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起至2017年12月31日。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三)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四)应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五)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4:0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接受潜在供应商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能够证明独立法人资格的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供查验,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说明:标书款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提供以下资料:①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地址、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联系电话);②一般纳税人证明(有“一般纳税人标识”的税务登记证或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本单位给其他单位开具的专用发票或税务局网页截图)。如未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则一律开具普通发票。
(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 (RMB¥500.00),售后不退。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招标二部)。
六、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4月11日9时30分。(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水土保持监测网、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院7号楼贵都国际中心A座10层
联系人:孙云
联系电话:010-6320710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8区11号楼
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
邮编:100070
联系人:陈凯强、申少帅
联系电话:010-53105823
传真:010-53105888
电子邮箱:chinabrr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