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生产建设项目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公示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2-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水保〔2011〕504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4〕143号)要求,经申报和评审,水利部拟确定“沁河河口村水库工程”等6个工程为2018年度生产建设项目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14日至2月22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非书面异议、匿名异议和公示期之外的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季玲玲 单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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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8年度生产建设项目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名单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2019年2月14日
附件
2018年度生产建设项目国家水土保持
生态文明工程名单
沁河河口村水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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