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项目还没有完工验收,在建设期间开采的原煤已销售,该不该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3-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咨询内容
您好,煤矿项目还没有完工验收,在建设期间开采的原煤已销售,该不该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开采矿产资源的,在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在开采期间,对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计征。您提到的情形,在建设期应按照征占用地面积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