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编报

某风电项目,水利部门批复了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把项目分期进行实施,是否需要进行方案变更?分期缴纳水土保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4-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咨询内容
      有些建设项目可研阶段规模较大,发改部门也已经审批,水利部门也批复了水保方案。以某风电为例,发改批复装机15万千瓦,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业主把项目分期进行实施,一期只实施5万千瓦,业主要视项目效益再判断是否实施后期项目。问题1是否需要进行方案变更;问题2业主分期缴纳补偿费是否可行;问题3水保验收如何开展。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问题一:对于您提到的是否需要进行方案变更的问题,请按照《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办水保[2016]6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生产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
  问题二: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缴纳义务人应当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因此,您提到的分期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是不可行的。
  问题三:您提到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请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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