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编报

公路项目其中一处服务区位置发生了变更(仅位置变更)需要进行原水土保持方案的变更吗?还是只要编报这个服务区报告表?还是不需要变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9-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咨询内容


  您好,有一个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经取得甘肃省水利厅批复,现其中一处服务区位置发生了变更(仅位置变更),项目处于国家级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变更位置的服务区仅占地4公顷,请问这种情况需要进行原水土保持方案的变更吗?还是只要编报这个服务区报告表?还是不需要变更?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办水保〔2016〕65号)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了需要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的情形,请您对照上述规定确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事宜。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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