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整治项目水域范围纳不纳入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12-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咨询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咨询下,河道整治项目水下清淤作业,水域范围纳不纳入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第4.4.1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包括项目永久征占地、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与管辖区域;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L575-2012)第7.2.1条规定,涉及江河湖库水域或滩涂用地的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不计入水下疏浚、抛石护岸、取料等扰动水域面积。您所描述的项目水下清淤作业部分,水域范围不纳入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针对具体情况,请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或者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