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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水务局全面考核2015年各旗县(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10-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规范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行为,促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障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日,巴彦淖尔市水务局根据2015年《各旗县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主要任务和考核办法》,组织考核组对全市七个旗县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年初,市水务局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中的国策宣传、监督检查、方案编制、规费征收、规费上解、项目验收、经费投入、执法车辆8个方面下达目标任务指标。近日,市水务局组成考核组深入各旗县区通过查阅资料,实物核对,听取汇报等形式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组认为各旗县区水务局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一年来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在落实“三权一案”“三同时”制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60%的旗县区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水保方案编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有了明显提高,恢复治理效果比较明显;通过加强监督管理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显著提高。但也有个别旗县存在国策宣传不到位,监督检查后效果不明显,“方案三率”较低,补偿费征收后旗财政返还不到位,执法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水务局将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旗县区,进行表彰奖励,对差的旗县区进行批评。
    考核组要求各旗县区通过这次考核认真总结自己的差距和不足,继续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加大监督力度,把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到实处。加大恢复治理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做到经济建设和生态保护双赢。
    巴彦淖尔市水保监察大队  郑丽荣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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