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评价

浙江省出台水土保持监测站标准化管理规程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09-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标准化+”是国家重要战略举措,浙江省作为全国唯一的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已列入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第一阶段18项重点试点工作之一。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升监测能力水平,提高监测成果质量,近日,浙江省水利厅印发了《浙江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管理规程》。
    《规程》共分为11章和4个附录,在总结全省14个监测站存在的问题及运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以建立监测管理机制、规范监测管理行为、保障监测管理成效为着力点,对水土保持监测站在管理机构、监测人员、工作任务、运行经费、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监测内容及方法、测站维护、监测数据、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标准化管理的具体规定。
    通过《规程》的实施,各监测站将进一步理顺体制、明确责任、保障经费、落实人员、规范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浙江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钟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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