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鲤鱼江电厂2×300兆机组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通过水利部批准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1-08-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1年8月23日,鲤鱼江电厂2×300兆机组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通过水利部批准。该工程是经国家计委批准同意纳入“十五”西电东送的项目,电厂位于湖南省资兴市鲤鱼江镇南郊,工程于2001年6月开始施工准备,2003年5月第一台机组发电,2003年6月第二台机组运行投产。工程静态总投资20.8亿元,工程建成后可合理利用当地低热值、低硫、高灰份劣质煤炭资源,提高“西电东送”的输电能力和送电可靠性,拉动当地经济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湖南鲤鱼江电厂委托国家电力公司中南电力设计院编制了《湖南鲤鱼江电厂2×300兆机组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方案根据电厂建设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不同情况,分区进行了水土保持设计。对厂区建筑、厂区道路及广场采取固土硬化处理,设置防洪排水系统,空闲地进行绿化设计°贮灰场建灰坝拦挡灰碴;主坝加高采用灰渣筑坝,采用干砌块石和草皮护坡;河堤护岸采取浆砌块石护坡;施工期弃渣运至脱硫场集中堆放,并用薄膜覆盖;在生活区、施工区、铁路两 侧敷设排水沟,并进行绿化。
    本工程水土保持静态总投资336.28万元,水土保持措施施后,工程扰动土地的治理率达到90%以上,治理后的水土流失失量比原地面减少5393吨,将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降低到最小程度,运行后无新增水土流失产生。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监督处 姜安琴
 

最近更新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