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情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03-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2年2月1日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十年来,在各级人大和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表现在:
一、《水土保持法》宣传深入人心
《水土保持法》颁布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水土保持部门采取印发《水土保持法》宣传册、宣传画,刷写标语,座谈会、街头咨询、广播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培训、领导讲话、文艺演出、电视剧、案例选登等各种形式,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宣传工作。在宣传中,注意平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坚持“三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领导、面向开发建设单位;坚持在执法中宣传,在宣传中执法。中央对《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十分重视,水利部同司法部联合发文,将《水土保持法》纳入全民普法计划;水利部和中宣部就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专门发了通知,有力地推动了《水土保持法》宣传工作,总之,水土保持宣传的广泛性、声势、效果都是前所未有的。通过宣传,各级政府和领导更加重视、支持水土保持执法工作,开发建设单位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开始注意水土保持工作,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普遍增强。
二、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基本建立
《水土保持法》颁布后,水利部先后组织制定了《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单位考核办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为了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法》的深入贯彻,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水利部与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地矿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电力公司以及有色、煤炭等主管部门联合发文,就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问题作出专门规定。此外,除海南省、上海市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连、青岛、深圳等计划单列市根据《水土保持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并颁布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的“三区”划分通告》,据统计,各地共出台规范性文件8000多件。这些法律、法规、文件的出台,基本建立了水土保持的法规体系,增强了《水土保持法》实施的可操作性,保证了《水土保持法》的贯彻执行。
三、监督执法队伍稳步发展
《水土保持法》颁布之前,全国只有大连市、烟台市、赣州地区和晋陕蒙接壤区的忻州、榆林、伊克昭盟等地区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当时监督执法机构只有18个,有执法人员400多人。《水土保持法》颁布后,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稳步发展。首先,水利部在全国340个县开展了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和监督执法队伍建设,之后,又在10个城市开展城市水土保持试点工作,在1000多个县开展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使得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不断壮大和加强。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50多个地、市和1500多个县、市、区建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有专兼职监督执法人员6.4万人。此外,还在村级配备群众水土保持管护员约10万人。这些监督检查人员经培训后,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员证》上岗执法,这支新组建的监督执法队伍,对《水土保持法》的贯彻执行,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四、监督执法工作卓有成效
在贯彻《水土保持法》过程中,首先是要纠正开发建设项目长期以来重视建设、忽视水土保持的任意破坏地貌植被、倾倒废弃土石渣的现象,特别是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破坏面大,水土流失严重。为此,在全国开展了一系列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的活动。水利部和国家计委会同晋陕蒙三省(区)认真查处了神府、东胜煤田在河道中乱挖、乱采、乱弃案,恢复了有序的采煤秩序;组织对三峡工程水土流失案进行调查。配合有关省的大案查处工作,如:就“京九”铁路水土流失案,水利部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京九’铁路沿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配合河南省查处了小浪底水利工程水土流失案,为此,水利部钮茂生部长亲自批示“水利工程要带头贯彻《水土保持法》”。陕西查处了陕北油气田水土流失案,对长庆石油管理局、华北石油地质局进行了处理。山西省查处了“神朔”铁路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案。甘肃查处了“宝中”铁路和成县白银矿违法案。辽宁查处了东北电管局高压输变工程水土流失案。黑龙江查处了“哈绥”公路水土流失案。云南查处了“南昆”铁路水土流失案。四川查处了“宝成”铁路水土流失案。在案件查处中,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部门,敢于碰硬,知难而进,克服种种困难,严格执法。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先后会同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组,对江西开发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加剧洪涝灾害、“宝成”铁路建设向江河堆倒土石渣影响行洪、广东公路建设损坏水利设施造成水土流失等进行了曝光。在执法中,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部门始终得到了各级人大、政府的支持,辽宁、河北人大主要领导亲自督促案件查处情况,广东人大将“两江”水土流失治理列入人大议案责成政府负责实施。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水土保持法》执行情况进行了四次执法检查,大部分省人大也都开展了《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监督执法工作,加大了执法力度,维护了法律尊严。总之,大要案的查处、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争取人大支持等方法的综合运用,有效地推动了《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
五、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得到落实
首先,加强了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制度。水利部先后颁布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和编制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法规,完成了1300多个甲、乙、丙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单位的审批工作,培训上岗人员4000多人。
其次,就开发建设活动中的水土保持问题与有关主管部门取得共识,与电力、煤炭、铁道、有色、交通等部门就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审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和操作性强的办法。第三,加强管理,方案申报率逐年提高,水利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1996年2个、1997年4个、1998年7个、1999年14个、2000年26个、2001年的57个,建设项目涉及电力、水利、铁路、煤炭、冶金、城建、公路、石化、通讯、航空等领域。据不完全统计,《水土保持法》实施十年来,全国各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达17万多个,防治范围涉及1248平方公里,投入防治费用80多亿元。这些方案大部分已经实施,有效地减轻了人为水土流失的数量和强度,推动了各行各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落实,改变了“一家治理、多家破坏”状况,实现了“行业监督管理、各行各业各负其责、共同防治水土流失”的良好局面,涌现出一批积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的典型,如:十三陵抽水蓄能电站、神府矿区、深圳河整治、西康铁路在防治水土流失的同时,开展绿化美化,将开发建设区建成了优美的旅游、休闲、风景区。有关部门就水土流失防治问题达成的共识和密切配合的大好形势是前所未有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有效行使《水土保持法》赋予的职能同时,社会地位得到很大的提高。
六、监督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主动适应形势的发展,围绕经济建设的重点,安排部署工作,规范自己的行为,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加强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一是深化了有关管理措施,从源头抓起,严把审批关。二是明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深度、标准等。三是与有关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明确部门管理职责。四是聘请了28名水土保持知名专家作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咨询专家,提高了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的技术含量。
(二)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工作。首先,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要求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必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编制单位根据所持证书承担相应的编制工作,同时,编制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其次,规范了审查程序和文书编制格式,使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大大提高了管理工作的效率。再次,规范了登记、审查、审批、运转、查询、统计工作。第四,细化了审批意见,增强了操作性。
(三)加强现场调研工作。为了使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工作科学、严谨,评审意见有针对性、操作性,加强了现场调研工作,多次组织专家对项目区进行考察。其中,四次赴西藏考察,对青藏铁路沿线作了全面、系统的考察,根据高原生态环境极为脆弱和破坏容易治理难的特点,提出了取土场尽量远离铁路线减少冻融侵蚀、加强施工便道的设计工作以减少破坏面积、优化设计方案减少路堤土方量等意见被铁道部门所采纳,使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在前期工作中得到了体现。同时,对线路长、影响范围广的“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工程、涩(新疆)-宁(青海)-兰(甘肃)天然气管道工程、忠(重庆)-武(湖北)天然气管道工程、兰(甘肃)-成(四川)-渝(重庆)成品油管道工程等项目都作了现场调查。通过现场调查,对施工期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防治目标、技术规范、进度安排、资金落实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强的具体意见。
(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支持西部开发。为了支持西部大开发,保证西部开发的各类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严谨、有序、及时,我们把工作重点放在为西部工程建设服务好上,对西部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安排审查,并且及时跟踪公文运转情况,保证水土保持方案在最短的时间内批复。对一些援藏工程和引进外资项目打破常规特殊处理,容许先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开工审批程序,然后再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做到高效、快捷、准确、无误。同时,及时通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利用水利网、水土保持网、《中国水土保持》杂志和《中国水利报》发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既便于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及时掌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情况,也便于基层水利水土保持部门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
(五)加强执法检查,监督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开发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同时验收水土保持工程。为了加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工作,各级人大和水利部门加强了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云南、广西、广东、四川通过执法检查,大大促进了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水利部与铁道部和国家电力公司联合对陕西铁路项目陇海线宝鸡至兰州、包西线神木至延安、宁西铁路西安至南阳段工程和四川水电项目岷江紫坪铺水利枢纽、岷江福堂水电站、杂谷脑河红叶二级水电站等进行执法了检查,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工作不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不落实、水土保持工程相对滞后、水土保持工程标准偏低、临时防护措施不配套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进一步推进了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