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有了新突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07-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奎—塞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大纲通过水利部评审
奎—塞高速公路是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东西穿越乌苏市、精河县、博乐市境内,为了确保公路建设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避免形成“边建设、边破坏”恶性循环局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制度》中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乌苏市水利局主动出击,对新疆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同时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程序下达了补报水土保持方案通知书。新疆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主动到我厅咨询了有关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规定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之后。委托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甲级资质编制单位)编制完成了《奎—塞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5月17日水利部组织专家在乌鲁木齐市进行了审查,并通过了方案报告。奎—塞高速公路是我区第一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公路建设项目,标志着我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在公路建设方面有了新的突破。
(新疆水利厅水保处 尹云鹏 张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