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水土保持法执行情况深入推进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10-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
9月23~27日,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张贻伦副主任带队对泉州市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该市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级水土保持机构设立和工作开展情况、市县两级财政2001年以来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各县(区、市)水土流失情况及2001年以来对违反水土保持法的重点案件处理情况等,并深入到晋江、南安、惠安和安溪等县(市)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进行实地查看。
检查组认为,泉州市执行水土保持法总体情况较好,全市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呈现出“三新”特点:一是以普法宣传为切入点,以预防监督为着力点,以综合整治为手段,以争创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工程为目标,创立了各级领导重视、普法宣传先行、群众积极参与、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水土保持工作的新格局。二是以生态效益为优先,经济和社会效益并重,依靠科技进步,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实现三大效益有机结合,开拓了水土保持工作的新路子。三是以法律为依据,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为关口,以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为突破口,坚持行政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开发服务与治理保护相结合,积极探索水土保持工作新方法。
由于泉州市水土流失面积较大,任务仍然繁重、不容乐观。目前,全市水土保持整体防护功能较弱、水保意识有待加强、各级财政投入满足不了水土流失防治需要、破坏水土资源的行为时有发生、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还未得到有效遏制,亟需重点治理的区域都是一些“瘌痢头”,十分难啃。因此,今后水土保持工作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要把对水土保持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放在农村,强化对法人的宣传教育。通过抓法的宣传、抓典型示范宣传、抓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积极营造良好的水土保持执法环境。二要加大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和监管力度。坚决依法追究破坏水土资源的法人的法律责任,坚决遏制人为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三要突出重点,加强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四要切实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五要提高治理质量。
(泉州市水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