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山东省电力行业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落实好、力度大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3-03-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针对山东省电力行业投资大、级别高的现状,由省水利厅牵头,有关市、县积极配合,山东省电力行业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取得巨大成效。2001年以来,省水利厅对山东日照电厂等六家电力企业进行集中监督管理,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为切入点,把重点放在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上,督促建设单位加大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投入力度。由于水行政主管部门宣传到位、服务到位、工作到位,各电力企业对执行水土保持法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理解。截止目前,审批电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7份,收取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达到500多万元,其中,山东日照电厂170万元,山东中华发电公司聊城电厂170万元,山东中华发电公司菏泽电厂110万元,德州华能电厂56万元。
    山东省水利厅  崔培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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