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江西:省市县水保监督部门专项监督检查赣定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2-0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进一步落实省六部门水土保持联合执法检查的整改要求,2003年12月10日,省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组织赣州市水保局及南康市、信丰县、龙南县、定南县水保局,会同赣定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有关人员再次对赣定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措施“重主体工程、轻其它工程”的现状,重点检查易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弃土场和取土场防治区。同时,就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及4处典型事例,省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已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建设单位及时反馈整改措施,并于2004年4月1日前完成整改。
    (江西省水保监督站 吴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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