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绥德水政监察大队被定为执法试点单位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3-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通讯员徐立青张金慧 马 宁)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新水法》赋予流域管理机构的职责,按照黄委直属黄河上中游水政监察总队2004年工作安排,绥德水政监察大队被定为今年的执法试点单位。
    试点范围涉及黄河干流陕西、山西两省七地市的20个县(区),全长524.8km。通过两年的试点,将完成四项目标任务:一是全面摸清试点河段的基本情况;二是有效制止试点河段新的违章水事活动和违法行为;三是协助处理试点河段围河造地引发的水事纠纷遗留问题;四是初步实现试点单位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任务。其目的在于:通过试点,积极探索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执法体制和监督运行机制,寻求建立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的流域执法体系,以点带面,全面推动黄河上中游流域水行政管理与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此,绥德水政监察大队自成立以来,就注重加强对所辖河段进行全面调研工作,先后对府谷、吴堡、柳林、吉县等河道等违章建筑工程进行了及时的查处,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进一步规范化执法和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该大队的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制定,并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完善各项执法制度,建立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互联动的执法机制。同时,还与辖区黄河沿岸县(区)建立了联系网络,正在积极筹备河道管理执法网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试点工作,以保证各项试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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