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福建省站依法组织检查高速公路水保方案落实情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3-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月10日-14日,福建省监督站会同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组织三明、南平两市水利局及水土保持监督站的负责人,按照水利部批复的“北京至福州国道主干线福建邵武沙塘隘至三明际口段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对该项目建设施工过程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施工中对该水保方案作了较大变更;二是在建设施工中不同程度存在施工围堰、基础开挖、道路施工等乱弃土弃渣现象,局部引起河道淤塞;三是部分标段弃土弃渣场水保措施严重滞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四是河道改道未按有关法定程序审批;五是三条连接线项目均未按法定程序编报水保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也没有按水保方案要求展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检查组提出以下几点整改意见:1、已作变更和尚需重大调整的水保方案,业主应按法定程序报批;2、对于侵占河道堆放的弃土弃渣,各有关施工单位必须在今年五月份汛期到来之前,全部清理干净;3、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三明MA5标段、MA12标段、MA13标段直接往河流、水库弃土弃渣的违法行为,当地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应依法予以查处;4、对于三明MA3标段的3号弃土弃渣场,必须在今年汛期之前,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造成群众生命财产损失;5、沿线各有关市(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应积极主动配合业主单位,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做好宣传、贯彻水保的法律法规工作;6、对于河道改道和征占防洪区问题,业主和施工单位应尽快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以便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及时论证、依法补办报批手续;7、要求三条连接线依法编报水保方案;8、建议业主在汛期前组织一期有关水法、水土保持法和防洪法的专题培训。
(福建省水土保持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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