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太湖局对流域内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10-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 为了加强太湖流域内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04年10月12~15日,太湖局叶寿仁副局长率领太湖局和浙江省水利厅联合检查组对浙江省在建的宁波市周公宅水库工程、华能玉环电厂、甬金高速公路嵊州段等三个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组查勘了三个建设项目施工现场,重点检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和水土流失监测工作,分别听取了建设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和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介绍。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非常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对建设项目有效实施了日常的监督检查;各建设单位认真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检查组对照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就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在检查中,叶寿仁副局长强调,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对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水利部门不但要依法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还要加强对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不但要重视水土保持永久性工程的建设,也要十分重视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东南沿海地区经济条件好,自然条件也好,水土保持工作第一要充分依靠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第二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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