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长治”七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09-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5年9月15日湖北省水利厅在武汉主持召开了湖北省“长治”七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长江委水土保持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长江科学院、华中农业大学,恩施、宜昌、黄冈、十堰四市(州)水利(水电)局和巴东、夷陵、长阳、房县等13个“长治”县(市、区)水土保持局(站)以及《实施方案》编制单位湖北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的专家和代表。
会议听取了湖北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关于《实施方案》的汇报。专家组认真讨论质疑后,认为《实施方案》编制依据充分、目的明确、内容全面、监测分区合理、监测方法可行且操作性强、监测实施进度合理、拟提交成果可行。专家组一致认为《实施方案》达到了《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等规范的要求,予以通过。同时专家组建议《实施方案》应进一步加强对水土保持监测指标系统分类。
湖北省“长治”七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综合运用了遥感监测、地面观测和调查监测等方法,项目区内共布设4处小流域控制站、95个径流小区、近千处样方,跟踪调查520户农户。此次《实施方案》的审查通过,标志着湖北省重点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