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举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05-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4月28日上午,天津蓟县县城新华街大市场广场彩旗招展,布标高悬,本市以“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家园”为主题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宣传活动正在隆重举行。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水保知识,举办水土保持成果展览,吸引了当地群众和过往行人纷纷驻足观看,进一步提高了水土保持的社会影响力,促使水土保持观念深入人心,从而形成全社会关注水土流失治理,建设秀美山川的良好氛围和整体合力。
据悉,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的第十六个年头。自该法律颁布以来,天津市也相继出台了《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天津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治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与之配套的法规和文件,并以京津风沙源治理、水源区保护及蓟县山区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城市风沙危害得到了有效控制,水生态环境大大改善。
特别是蓟县作为本市唯一的山区县,自2001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实施以来,已累计投入4400余万元,针对山区不同地貌,采取对疏林地进行补植;远山、高山封禁育林、育草;近山缓坡发展果树、经济林的措施,建成了防护林、果园、梯(条)田阶梯形综合防护体系,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400多平方公里,减少水土流失量310万吨,完成水源工程1700余处,节水灌溉工程1400余处,山丘区30余万亩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山区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于桥水库水质明显提高。由于成绩突出,蓟县被国家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城区也被国家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水土保持也给农民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蓟县结合山区种植特色,优先发展干鲜果品、速生丰产林和优质葡萄基地等累计达45.5万亩,年创产值4.78亿元,水土流失治理区农民每户年平均增收2000余元,人均增收700元。同时,经过治理的山区,景色怡人,促进了山区生态旅游的发展,年接待游客33万人次,直接经济效益2549万元。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开发建设项目数量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国家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日趋重视,治理山区和平原水土流失、建设秀美生态家园工作愈发显得迫切和重要。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发展思路,建设“环境优美的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的要求,本市水土保持工作将努力推进“两个转变”,即“由水土流失治理向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转变”和“由山区为重点向平原城区为重点的转变”,大力加强水土保持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目前,天津市城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领域已拓展到水利、电力、高速公路、铁路、石油化工、燃气储运等方面,近年来实施的水利工程项目和全市新改扩建的电力工程项目全部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截至目前,审批通过涉及本市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0项,防治责任范围达到2600公顷。
来源: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