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山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系列报道之四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06-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汾西集团双柳煤矿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进一步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切实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办水保[2004]97号)和《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7]94号)要求,黄委水土保持局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成的黄委水土保持督查组,会同山西省水利厅、吕梁市水利局和柳林县水利局等有关单位,于6月21日对汾西集团双柳煤矿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双柳煤矿地处晋西北黄土丘陵沟壑区,植被覆盖度低,土质疏松,土壤的抗冲性、抗蚀性差,是黄河多沙、粗沙区,由于该区生态环境非常脆弱,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极易印发严重的新的水土流失。
督查组在查看了现场后,一致认为,双柳煤矿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基本未落实方案上的水土保持措施,弃土弃渣随意堆放,未采取任何措施,已形成比较严重的水土流失,并且存在更大水土流失隐患。为此,督查组要求建设单位:1、根据现在的工程进度,尽快落实方案中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且做好相关的水土保持设施专项设施验收准备工作。2、自觉接受各级地方水土保持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3、年底前以正式文件向省级监督部门汇报水土保持工作,并抄送各有关部门。
(牛志鹏 张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