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晋陕蒙监督局督察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厂项目一、二期工程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促进晋陕蒙接壤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效控制国家级重点监督区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按照水利部“办水保[2004]97号”文件、“办水保[2007]94号”文件、黄委会“{2005}5号文件”和黄委晋陕蒙水保监督局 “黄接监[2007]28号文件”、“ 黄接监[2007]29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榆林市水保监督总站以及神木县水保监督站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 7月17日对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煤电一体化电厂项目一、二期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
    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煤电一体化电厂项目一、二期工程地处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锦界开发区。该项目于2003年3月开工建设,项目总占地173.85hm2,目前工程建设已进入调试运行阶段。
    督查组通过察看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与相关技术人员座谈、走访询问等方法对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督查组认为建设单位能够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成立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制定了水保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地方水土保持监督部门的督查工作,缴纳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并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工业厂区、进厂道路采取了绿化、硬化和修建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储灰场先期建设了拦灰坝、排洪和防渗工程,取得了较好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鉴于该项目目前已进入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准备阶段,督察组要求建设单位补充完善运灰道路、储灰场灰坝下游等分部工程的水土保持措施,进一步提高措施标准,按照水利部16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整理、完善有关水土保持档案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黄委晋陕蒙水土保持监督局张永江、田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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