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检查组要求:南阳热电厂尽快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有关措施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09-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特约通讯员张小林)针对南阳热电厂存在的水土保持严重滞后问题,长江委水土保持检查组要求:南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要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水土保持各项工作。
2007年9月17日下午,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检查组一行到达河南南阳热电厂一期工程工地检查水土保持开展情况。南阳热电厂一期工程装机2╳210MW供热机组,项目占地面积39.9公顷(含铁路专用线和灰场),临时占地13公顷,工程概算投资17亿元,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控股建设。项目于2006年3月获得核准,2006年12月25日正式开工建设,计划于2007年12月底和2008年3月亮台;机组投产发电、供热。项目业主在项目立项前期就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水利部于2004年12月6日予以了批复;在建设过程中,积极优化设计,共减少用地扰动面积32公顷;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加强对水资源的节约与利用,严禁施工单位开采地下水。可以说在水土保持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
但是,检查组发现: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差距较大。表现在:水土保持意识没有真正到位。批复后的水土保持方案被束之高阁,没有得到落实,监理、施工单位根本不知道有水土保持这一工作;水土保持设计施工不到位。2007年底第一台机组将要投产供热,但到现在还没有水土保持施工图纸,当前的土石方施工中,缺少水土保持措施,特别是缺少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监理监测不到位。承担工程监理的单位,不知道有水土保持的工作内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时业主就有承诺,但到目前为止都一直没有落实监测单位;方案变更报批等制度落实不到位。该项目在开工前的占地面积近100公顷,但开工后其面积大为减少,只有50余公顷,同时灰场的性质也发生变化,变为了事故灰场。这些重大变化,该项目业主均没有进行设计变更报批和备案,同时在建设中也没有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报告水土保持建设情况。检查组针对这些问题,要求项目业主: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意识,全面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和尽快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强化工程建设中的水土保持工作,对方案的变更报河南省水利厅批准并送达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检查组建议项目建设单位,鉴于工程即将完成,要从现在开始着手验收的有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