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陕西水保专项执法:一年查处案件391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3-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中国水利网站7月8日讯(记者 秦延安)记者昨日从陕西省水保局了解到,通过一年的水保专项执法活动,全省各级立案处理的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共计391件;其中省级处理36件,市级29件,县级处理326件;上报建议水利部进行处理的典型违法案件2件,圆满完成了专项行动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通过水保专项执法活动,取得四大成果。
    一是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增强,水土保持知名度有了进一步提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各级政府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明显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能够提到政府的议事日程;大部分新上项目的建设单位能够遵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履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义务。
    二是基本上摸清了全省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情况、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落实情况、水土保持费缴纳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等,并分类建档,逐级上报,建立了本辖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数据库。
    三是进一步强化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提高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率;建设单位在项目可研阶段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将水土保持工程落实到主体工程技施设计、招投标文件和工程监理中,认真实施、控制和减少了因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在水土保持设施完工后,能够主动积极的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四是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各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通过动员培训、普查摸底、现场检查、违法案件处理进一步提高了对开展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对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集中调查处理,特别是省市县三级的联合检查和处理,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各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在专项行动期间,执法装备得到了加强,执法条件也一定程度得到了改善,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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