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委员会对鄂尔多斯大牛地气田开发工程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7-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切实控制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巡视活动的通知》(办水保[2010]98号)和黄委《关于做好2010年黄河流域(片)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工作的通知》(黄水保[2010]3号)要求,黄委水土保持督查组,会同陕西省水土保持局、榆林市水土保持监督站、榆阳区水土保持监督站、神木县水土保持监督站等有关单位,于2010年5月26日对鄂尔多斯大牛地气田开发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中,就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及建议。
主要问题有: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不规范,虽然委托了相关单位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但只做了2007-2009年三年的监测,在主体工程未完工,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的情况下,监测单位已撤离,造成监测资料不完整。水土保持后续设计严重滞后,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特别是植物措施滞后于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未能送达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
整改意见及建议:根据主体工程进展,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总体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和措施的实施工作。加强管理,优化建设过程中施工方案,禁止随意扩大扰动面积,尽量减少人为对地面的扰动。做好有关水土保持技术、施工、管理等资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6月底前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补充完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照水利部2009年187号文件要求,向黄河水利委员会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季度报告表和监测总结报告,同时抄送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做好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的前期准备工作。
另外,为促进建设单位切实做好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当地水土保持监督部门要: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强化服务意识,及时为建设单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