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珠江水利委员会对广东乐昌峡水利枢纽工程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7-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巡视活动的通知》(办水保[2010]98号)要求,2010年6月18日,由水利部牵头,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和广东省水利厅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对乐昌峡水利枢纽工程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检查中,就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及建议。
    主要问题有:库周公路水土保持措施滞后,水土流失比较严重,左岸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部分水土保持措施滞后,有一定的水土流失。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不扎实,未按规定向珠江水利委员会、广东省水利厅定期报告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整改意见:加快库周公路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防治水土流失。左岸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要因地制宜,采取永久和临时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加强对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的管理,扎实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照规定向珠江水利委员会、广东省水利厅定期报告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提交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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