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晋陕蒙监督局组织督查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杭来湾矿井及选煤厂建设工程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6-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规定,按照黄委及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统一部署,2013年5月31日,晋陕蒙监督局组织榆林市水土保持监督总站、榆阳区水土保持检查监督站对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杭来湾矿井及选煤厂建设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
    该项目位于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是原国家计委以计基础﹝2000﹞1841号文批准的《陕西省榆神矿区总体规划》确定的特大型矿井之一,水利部于2011年5月3日以水保函﹝2011﹞129号文批复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规模800万吨/年, 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
    督查组经过实地勘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后认为项目还存在局部水土保持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对照水土保持方案与后续设计,完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尽快委托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建设单位表示,将按照督查组的要求,制定水土保持工作计划,完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争取早日通过水利部组织的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通讯员 陈小科 田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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