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对大理州、怒江州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9-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2013年9月4日至9月9日,云南省水利厅对大理州500千伏黄坪输变电工程、宾川县州城镇顺兴煤矿项目、怒江州澜沧江上游黄登水电工程及沿江公路兰坪县至碧玉河公路工程进行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省水政监察总队及项目所在州、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方案编制、设计、监理、监测、施工等单位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防护措施不到位、植物措施滞后以及有重大变更不报批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500千伏黄坪输变电工程是长江委委托省水利厅督办申请验收项目,经过现场检查,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已经具备验收条件,要求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有关准备工作,尽快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做好评估工作,上报水利部申请专项验收。
本次监督检查,对督促两州生产建设项目强化水土保持措施,堵塞水土保持监督工作漏洞,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促进两州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云南省水利厅水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