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晋陕蒙监督局组织督查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马泰壕煤矿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6-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进一步推动晋陕蒙接壤地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规定,按照黄委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晋陕蒙监督局于6月5日组织地方有关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对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马泰壕煤矿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
    该项目位于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水利部于2011年10月9日以“水保函﹝2011﹞287号文”批复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规模800万吨/年,井田面积81.6平方公里,设计可采储量919.7兆吨,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979.1万元。工程于2009年9月开工,计划2015年6月投入试生产。
    督查组经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听取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水土保持工作汇报后认为: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工业场地裸露地面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场地未及时清理整治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建设单位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认真实施,切实落实各项水土保持责任,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
    通讯员 陈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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