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完成对西宁市和海东市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9-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7月8日至11日及8月21日至24日,按照《黄委关于下达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2015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的通知》(黄水保〔2015〕115号)和《关于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青水水保〔2015〕24号)要求,省水保局会同西宁市、海东市及所辖县的水保监督站,对辖区内部批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联合组检查了国家高速北京至拉萨线西宁南绕城公路工程、兰州至乌鲁木齐第二双线(青海段)、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工程、青海万象铝镁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西宁热电厂一期2×300MW级工程、青海省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一期工程、青海省海东佑宁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7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检查组听取建设单位关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现场查看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认为多数建设单位比较重视水土保持工作,部分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检查组针对部分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总体上要求建设单位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强化弃土弃渣临时防护,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抓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青海省水保局预防监督处 田磊供稿
检查组针对部分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总体上要求建设单位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强化弃土弃渣临时防护,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抓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青海省水保局预防监督处 田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