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黄委开展陕西、宁夏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保工作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09-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 8月29日-9月9日,黄委水保局组织陕西、宁夏两省(区)水利厅及项目涉及的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陕西境内黄陵-韩城-侯马铁路、新建铁路宝鸡至兰州客运专线、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新建铁路银川至西安线、新建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工程、榆横(靖边)-潍坊1000kV交流输变电工程、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等7个项目以及宁夏固原地区(宁夏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水源工程、新建铁路银川至西安线(宁夏段)等2个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
    检查采取现场查勘、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工作座谈等方式,一方面检查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批、水土保持设计、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实施、取弃土(石、渣)场防治、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自验等情况,以及对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历年监督检查意见的落实整改情况。另一方面对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规范性进行了检查,主要包括各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了严重水土流失问题,检查内容和程序是否规范,检查意见是否印发,对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是否依法进行了处罚等。
    检查组针对每个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均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并就下一阶段如何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黄委水保局要求工程沿线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责,强化监督,全面排查工程建设过程存在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黄委水保局 杜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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