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水利部开展安徽、江苏2省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7-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落地见效,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生产建设项目监管督查工作的通知》(水保监督〔2019〕7 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安徽、江苏2省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有序开展,2019年7月4日至6日,水利部政策法规司李晓静副司长带队对安徽、江苏2省长江经济带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督查。淮委副主任顾洪、江苏省水利厅副厅长叶健参加督查。

       督查组在全面了解安徽、江苏2省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对安徽省境内新建安庆至九江铁路和肥东县十八联圩一级站更新改造工程、江苏省中电投高邮甘垛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南京明珠金轮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地块项目等4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现场督查,重点督查了项目建设单位针对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弃渣场未履行变更手续等违法行为的整改落实情况。

       督查组对安徽、江苏2省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给予了肯定,同时指出了专项执法行动目前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重点提出了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上来,依法行政、全面履职;二要加快对全面梳理排查出的违法项目整改进度,坚持问题导向,进行重点突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加大水土保持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项目进行查处,将“强监管”落到实处。

       淮委政策法规处、水土保持处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项目所在的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督查。

       (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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