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加强行业监管 督促问题整改 确保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度汛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10-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专项督查是2019年度水利部下达黄委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黄委党组高度重视,岳中明主任多次强调要切实做好淤地坝防汛工作,主管副主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水保局和上中游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的意见》,明确地方政府淤地坝运行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淤地坝防汛“三个责任人”责任落实。制定《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办法)》,明确淤地坝安全度汛问题分类分级和责任追究标准。
      制定督查工作计划,修订督查工作手册,组织督查人员集中培训。6~9月,抽调有关部门、单位技术骨干91人次,组成28个督查组,由黄委水保局和上中游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带队开展现场督查,水利部水保司、监督司有关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参加了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区)的暗访督查。4次督查随机抽查了7省(区)21市56个县(区、旗)的393座淤地坝,并对6、7月两轮督查的57座淤地坝进行了“回头看”,对青海、宁夏、内蒙古、河南等4省(区)有淤地坝的县实现了督查全覆盖。
      督查组在抽查的393座淤地坝中发现主体责任落实、“三个责任人”履职、应急管理、日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1202个。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向有关县级主管部门进行了反馈,黄委研究提出“一省一单”整改意见,报水利部印发7省(区)水利厅,要求限期整改到位。8月,水利部水保司会同监督司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内蒙古、山西两省(区)水利厅分管同志进行了约谈,并责成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等6省(区)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问题突出的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警示约谈或通报批评。
      水利部“一省一单”整改意见正式印发后,7省(区)水利厅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清单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认真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相关责任单位分别开展技术培训、发放明白卡、组织人员立行立改。针对巡查责任人报酬和维修经费未落实、坝体损毁严重等问题,省、市、县主管部门积极争取纳入财政预算或安排专项经费等,基本解决了辖区内淤地坝维修资金和巡查人报酬。
      9月份“回头看”抽查淤地坝57座,占6、7月督查淤地坝的24%,对照存在的211个问题,其中20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率96%。与2018年督查时比较,各类问题发生比例明显下降。专项督查工作的开展,将淤地坝安全度汛压力传导给了各级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促进了淤地坝防汛责任落实、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全流域未发生淤地坝工程水毁和人员伤亡事件。
      (黄委水保局  秦鸿儒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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