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水利局与检察院联合约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9-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近日,亳州市水利局联合市检察院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存在问题的编制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约谈。
约谈会上,市水利局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条款,传达了《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2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整改意见的通知》《亳州市水利局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深刻剖析了检查出的问题,并就整改措施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作了表态发言。
市检察院指出,水土是最珍贵的自然资源,水土保持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命线。近年来,市检察院与市水利局主动对接,“水保+检察”双管齐下,县区检察院与水利系统也多次开展了联合行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水土保持工作为抓手,积极防止人为水土流失。各单位要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要自主开展排查,把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推动。
市水利局指出,一是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亳州市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水土保持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二是要求水土保持编制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水保方案质量,加强内部质量审核管理,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把好质量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导则等要求开展水保业务。三是要针对存在问题即知即改、立整立改,做到举一反三,不留纰漏,对拒不整改项目将采取责任追究、行政处罚、信用惩戒、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
约谈会结束后,市水利局向各企业发送《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义务告知书》,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提升水土保持法律责任意识。
(供稿:亳州市水利局)